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企业管治
中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怡」)之董事会(「董事会」)领导本集团整体业务的发展,并负责制定中怡的长远发展策略、定立整体业务发展目标、定期评估管理成效及确保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推行。董事会并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旨在检讨本集团之财务及营运状况,同时讨论及制定未来的发展计划。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当中包括五位执行董事,一位非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独事。有关董事的履历,请参阅网站内团队-董事履历部份。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乃根据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所通过之决议案成立,其经修改并符合上市规则附录14条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之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之董事会书面决议案获得通过并采纳。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及监督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提名及监察外聘核数师,并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邱福全先生,林英宗先生及黄翼忠先生。邱福全先生目前出任本集团审核委员会主席。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乃根据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所通过之决议案成立,其经修改并符合上市规则附录14条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之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之董事会书面决议案获得通过并采纳。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及为制订此薪酬政策而建立正规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邱福全先生,林英宗先生及黄翼忠先生、以及两位执行董事分别为韩欢光先生与卢家华女士组成。黄翼忠先生目前出任本集团薪酬委员会主席。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乃根据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所通过之决议案成立,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附录14条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就填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空缺的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杨毅融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黄翼忠先生,林英宗先生及邱福全先生、以及一名执行董事韩欢光先生组成。杨毅融先生目前出任本集团提名委员会主席。